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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预订条款:
国旅在线网站旅游预订须知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国旅在线网站旅游度假产品预订及确认、旅游度假产品内容、旅游度假产品价格、订单生效、生效订单的解除和变更、游客应履行的义务、中国国旅应履行的义务、涉及第三方的相关责任、旅行保险、不可抗力、解决争议适用法律法规约定以及其它情况等与旅游产品预订相关的内容。
本部分适用于所有在国旅在线网站上预订包括旅游度假产品(国内游、出境游)、酒店、机票预订、代办签证以及其他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国旅在线网站上公布的所有产品,都是中国国旅发出的一种要约邀请,您的订单则被视作为一种要约行为。
2、 旅游度假产品预订及确认
2.1通过国旅在线(www.fscqlxs.com)预订国内游、出境游、机票、酒店、自由行产品及其它旅游服务,您需先注册为国旅在线网站会员。您可在国旅在线网站为自己及他人预订各项旅游服务,请您在网上预订的过程中准确填写您的预订信息及实际出游者的相关信息,并保证您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如因您提交的预订信息有误,造成您或他人无法出行或发生经济损失的,中国国旅不承担退赔责任;如因此给中国国旅造成损失的,您还需按照具体的赔偿规定进行赔偿。
2.2 您的行程的最终确认以中国国旅在出发前提供给您的出团通知为准。
3、 旅游度假产品内容
国旅在线(www.fscqlxs.com)展示的中国国旅旅游度假产品包括了“团队信息”、“参考行程”、“费用信息”、“参团须知”“签证材料”等,其中除行程展示外涵盖了安全告知、特殊提前解约约定以及该产品的特殊告知事项,请仔细阅读。您的预订表明您已接受展示的所有条款。
4、 旅游度假产品价格
4.1 中国国旅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的情况下更改其网站上已公布的旅游线路及度假产品价格和相关信息的权利。所有预订的旅游度假产品价格,以中国国旅给您的最后确认的订单上约定的金额为准。中国国旅给您的确认订单上约定的价格,只包括确认单中注明的“费用包含”项目中的内容。
4.2 旅游度假产品报价是按照2成人入住1间房计算的价格,如您的订单产生单间,中国国旅将安排您与其他客人拼房入住,如果没有能够拼住的客人,您需要付单间差。
5、 订单生效
5.1 在您按时付清中国国旅确认给您的应付费用后,中国国旅确认给您的订单则正式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力。如您未按要求及时付清相关费用,而您拟预订产品的价格、内容、标准已发生变化或产品售罄等,中国国旅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且中国国旅可以随时取消未付款订单。
5.2 在您提交订单进行在线支付国内游、出境游、自由行、豪华邮轮相关产品前,请确认产品详细页是否有“即时确认”或“非即时确认”标签。如果标签显示“非即时确认”,建议您等待预订中心人员确认名额后,再进行在线支付。如果您在不确定是否可“即时确认”的情况下选择继续进行在线支付,在预订中心人员确认名额有效后,您可以继续办理报名手续;若预订中心人员经确认后该线路已无名额,我们将为您办理退款手续。
5.3 订单生效后,您应遵循机票按民航电脑显示航班时间登机,酒店按确定日在确定时间后入住,旅游度假按旅游合同中的日期出行。如您未及时登机或未按时入住所订宾馆或未按规定日期出行,视为您解约,您必须赔偿中国国旅的损失。
5.4 旅客信息的提供:为保证您能够顺利登机、车、船,请您提供正确的旅客信息(包括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出生日期、性别、身体健康状况)。请您出行前务必检查所持有证件的有效性,随身带好证件,以便顺利出行。
6、 生效订单的解除和变更
6.1 您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
订单生效后,您若要主动解除已生效订单,您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按照与中国国旅约定出行条款时所认可的确认单及相关旅游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订单的解除,同时赔偿中国国旅的损失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6.2 中国国旅取消您的已生效订单
在您按要求付清所有旅游线路费用后,如因中国国旅的原因,致使您的旅游线路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中国国旅应当立即通知您,并按照您与中国国旅约定出行条款时所认可的确认单及您与中国国旅签订的旅游合同或《单项委托/组合服务合同》的约定进行相关订单的解除,同时按约定向您支付相应违约金并赔偿您的损失。
6.3 已生效订单内容变更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已生效订单约定的产品内容。但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中国国旅应退还给您。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相应损失。
由于某些产品有一定的特殊性,您在预订及出行时还应当仔细阅读产品展示页面的相关介绍及行程单中的相关提示条款,若中国国旅已事先告知可能会产生变更的内容,则不属中国国旅变更需补偿的范围。
7、您应注意的事项
7.1 您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外出旅游度假。如您有心脏病、高血压、呼吸系统疾病等病史,请在征得医院专业医生同意后预订旅游产品。
7.2 。
7.3 您提供给中国国旅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并符合相关部门要求,通讯联络方式应当保持畅通,如您提供的资料有误,相关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如给中国国旅造成损失,您应承担赔偿责任。
7.4 孕妇、80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无监护人陪同的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请预订前致电中国国旅全国旅游咨询预订热线4006008888咨询相关规定。
7.5 网上预订只针对中国大陆公民,港澳台及外籍参团人员请致电4006008888咨询相关规定。
8、涉及第三方的相关责任
8.1 第三方是指您和中国国旅及其委托的旅游服务辅助人以外的任何组织、机构、公共交通承运人、同行团友及其他个人。
8.2 您与第三方之间出现的下列情况,相关责任按以下约定执行:
a)您在旅行中应注意人身财产安全,妥善保管自己的证件及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如现金、证件、珠宝首饰、有价证券、照相机、摄像机、计算机、手机等)应当随身携带。若非中国国旅原因发生人身意外伤害或随身携带行李物品遗失、被盗、被抢等情况,中国国旅应积极协助办理救助、寻找、补救、报案、索赔等工作,但无赔偿之责任。需要补办证件所产生的费用,由您承担。
b)您若违反相关国家或地区法律而被罚、被拘留、遣返及追究其他刑事、民事责任的,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您自负。但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中国国旅应当协助有关机构查明事实。
c) 您在旅途中非中国国旅安排自行购物及参加各种非中国国旅推荐自费项目等,应当风险自担。由此发生的损失及纠纷,由您自行承担和解决,中国国旅不承担责任。
d)除非是因中国国旅原因,无论因其他何种原因导致航班、火车或轮船延误、取消、变更,使得您的旅程不得不发生变更时,应当由双方共同与承运人交涉,包括就赔偿事宜进行交涉,中国国旅对此不承担赔偿责任,您不得为此采取不合作态度,更不得采取拒绝登机、车、船或滞留不归等非常手段进行对抗,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其他后果由您承担。
e) 是否发放签证,是否准予出入境,,中国国旅接受您的委托代办签证,并不代表中国国旅承诺能够成功办理。如因您自身原因或提供材料存在错漏或使领馆任务的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签证而影响行程的,以及被相关机关拒发签证或拒绝入境的,您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f) 因有关机构政策调整原因造成您的签证延误,双方均不承担责任。如发生费用,由您承担。
9、关于旅行安全及其保障
9.1 旅游产品的服务对象是旅游者,这决定了确保安全是旅游产品的生命所在。为了确保您的出行安全并在出现安全事故时转嫁风险,使您的利益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保证,中国国旅除了投保了旅行社责任险外,也强烈建议您出游时根据个人意愿和需要投保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和救援险。
9.2 旅游者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过程中,由于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需支出的各种费用,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是中国国旅强烈建议您投保相关保险的原因。
9.3 旅游者在不参加双方约定的活动而自行活动的时间内,发生的人身、财产损害,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此种情况下,购买相关保险对您来说显得尤其重要。
10、不可抗力
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条件、政府行为、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游行等)、流行性疾病暴发等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已生效订单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可以协商延期履行。若您不愿意延期履行,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中国国旅组团成本增加,双方无法就新价格达成一致时,则双方可以解除已生效订单。延期或解除协议时,中国国旅在此前因组团发生的费用由您承担。
11、 其它
本须知未尽的事项,在中国国旅确认给您的订单、合同中另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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